索 引 号: | 00056026-x/2024-08409 | 主题分类: |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 | 发布机构: | 县农业农村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1-30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《固安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》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|
固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《固安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》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| ||||
发布机构: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:2024-01-30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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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《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推动设施蔬菜发展,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提升设施蔬菜生产能力,现公开遴选固安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。一、总体要求 突出我县环绕京津区位优势,推动蔬菜向设施化、精品化、产业化方向发展,新建或改造升级老旧棚室,改造后的设施生产能力提升10%以上。二、申报主体 项目支持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、家庭农场2家。所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已申报《固安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储备项目》,并已在2024年“农业农村项目储备库”中备案。三、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(一)申报要求。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,经营管理规范、经济实力较强,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优先支持京建冀蔬菜直采直供服务中心,县级以上示范社、示范家庭农场,优先支持新建和改造设施面积大、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经营主体,避免项目重复申报。 (二)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。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,经验收合格后,每个合作社补助30万元、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。 (三)申报安排。对本县域内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可自行申报,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并填写《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》(见附件)。四、申报程序 各实施主体务于2月4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管理股(新源街251号209室),电子版发送到gatscy@163.com,过期不予办理。联系人:张晓燕 联系电话:0316--5926312附件:固安县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模板
固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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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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